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了维护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的素质,保障人民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三条 人民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 人民必须以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国徽、盾牌、长城、松枝组成。国徽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表明人民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盾牌是人民的象征,表明人民保卫人民的神圣职责;长城象征人民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的钢铁长城;松枝象征人民的品质和战斗意志。法律依据:《人民警徽使用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警徽图案由国徽、盾牌、长城、松枝和飘带构成。国徽衬地和垂绶为正红色,盾牌衬地为深蓝色,长城、松枝和飘带为金黄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下发了《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规范》,要求各地结合集中维修,在解决派出所由于资金短缺,多年失修问题的同时,改变外观颜色,用三年时间统一派出所建筑外观。一年多的实践证明,改造后的派出所外观庄重、标识明显,便于群众远距离识别,派出所面貌焕然一新,受到了广大群众、派出所民警、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关人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机关人民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第四十条 机关人民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防护服醒目位置增加“”、“POLICE”字样颜色为藏蓝色并规定了规格尺寸、位置等防护服警用外观标识规范该《规范》经部领导批准日前已印发给全国各地机关愿群众。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关组织管理,保障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第三条 在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工作,是全国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第四条 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依照法律、行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第六条 设区的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分局。市、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派出所。分局和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和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第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和分局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九条 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设置。第十条 机关人民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第十一条 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实行警官职务序列。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县级以上地方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第十二条 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实行警员职务序列。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第十三条 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警务技术职务的设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机关人民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第十五条 机关人民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另行规定。第十六条 机关人民任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正职领导职务的提名,应当事先征得上一级机关的同意。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副职领导职务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机关的意见。第十 机关内设机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本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者报批。分局领导成员职务以及派出所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派出分局、派出所的机关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防护服醒目位置增加“”、“POLICE”字样颜色为藏蓝色并规定了规格尺寸、位置等防护服警用外观标识规范该《规范》经部领导批准日前已印发给全国各地机关愿群众。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关组织管理,保障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第三条 在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工作,是全国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第四条 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依照法律、行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第六条 设区的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分局。市、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派出所。分局和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和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第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和分局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九条 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设置。第十条 机关人民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第十一条 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实行警官职务序列。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县级以上地方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第十二条 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实行警员职务序列。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第十三条 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警务技术职务的设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机关人民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第十五条 机关人民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另行规定。第十六条 机关人民任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正职领导职务的提名,应当事先征得上一级机关的同意。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副职领导职务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机关的意见。第十 机关内设机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本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者报批。分局领导成员职务以及派出所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派出分局、派出所的机关决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称叫公共安全委员会,是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工作的下设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实行、、、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第2种观点: 一、有哪些部门?1、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1)刑事部门;(2)治安部门;(3)交通管理部门;(4)消防部门;(5)出入境部门;(6)人口管理部门;(6)内安全保卫部门等。2、法律依据:《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和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二、立案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9)盗窃案:盗窃、爆炸物品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600元以上的。盗窃财物虽不足上述条款所列数额,但造成造成严重后果、撬盗保险柜、连续撬门破锁多户,或者其他作案手段恶劣的。
第3种观点: 的全称是什么??全称就是,意思是公共安全管理局,但不这么称呼。“”起源于法国大时期的“委员会”——全称是“公共安全委员会” 。是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工作的部门。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除县级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一般受所在地领导、受上级厅、局指导。机关的最高部门是,指导全国工作,包括所有各级。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称叫公共安全委员会,是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工作的下设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实行、、、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第2种观点: 的全称是什么??全称就是,意思是公共安全管理局,但不这么称呼。“”起源于法国大时期的“委员会”——全称是“公共安全委员会” 。是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工作的部门。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除县级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一般受所在地领导、受上级厅、局指导。机关的最高部门是,指导全国工作,包括所有各级。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市部门有:刑事部门、治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出入境部门、人口管理部门、内安全保卫部门等等。2.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3.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4.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法律依据:下发的《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 在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工作,是全国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依照法律、行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第六条 设区的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分局。市、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派出所。分局和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和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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